有關107年11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司法,刪除第163條第2項發起人之股份非於公司設立登記1年後不得轉讓之規定,新法施行前設立之公司,其發起人之股份於新法施行後,是否仍受1年內不得轉讓之限制疑義一案
※ 詳細內容,如附件收文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