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此說明,新律師法上路囉 !!!
目前本會未修章前針對一般會員、特別會員、跨區執業的費用如下~
【一般會員】
依新律師法第11條第1項規定,擬執行律師職務者,只能選擇一個地方律師公會為其所屬地方律師公會,成為該地方律師公會之一般會員 (主事務所在基隆地院及士林地院轄區內)均可選擇本會為屬地方律師公會
本會未修章前,現行會員依然享有本會章程所制定的福利權利。
常年會費每月月繳300元。
【特別會員】
依新律師法第11條第2項規定,律師得申請加入所屬地方律師公會以外之其他地方律師公會為其特別會員。
依新律師法第138條第3項規定,於律師法修正生效前,本為某地方律師公會之會員者,若未擇定成為該公會之一般會員,亦未申請退會,則依規定轉為特別會員。
目前每月月繳費用均同一般會員300元,福利相同。
【跨區執業】
每月月繳費用400元,一次預收一年費用4800元,多退少補。
跨區執業者並非會員,無法享有與會員相同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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